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华梦活动方案3篇

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华梦活动方案3篇

公安局政治部主任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按照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23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和市局党委工作安排,我紧紧围绕会议主题,原原本本学习党的XX大报告和D章,深入学习XX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对XX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对XX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省第XX次党代会和省委XX届X次全会、市委XX届X次全会,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虚心听取了意见建议,并对照六个方面,认真检视查摆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了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进一步明晰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华梦活动方案的文章3篇, 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华梦活动方案篇1

  一、活动背景

  为进一步引导广大青少年积极争做民族团结的坚定维护者和践行者,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凝聚和激发各族人民、尤其是青少年团结一心,逐梦时代的美好愿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合肥市杏林小学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主题举办本次绘画活动。本次活动旨在通过绘画形式,展示中华民族团结一心、共同奋斗的精神风貌,弘扬民族团结主旋律。

  二、活动目的

  1、增强民族团结意识,促进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沟通。

  2、培养孩子们的绘画兴趣和创造力,提高他们的审美素养。

  3、通过绘画活动,让孩子们更好理解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三、活动主题

  《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

  四、活动内容

  创作内容要求率真自然,主题突出,富有情趣,具有较强的表现力和感染力,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青少年特有的方式描绘出中华民族一家亲。

  五、活动要求

  1、创作需要注意构图合理、造型严谨,主次分明,内容健康向上,具有一定的观赏性。

  2、本次征稿作品表现形式不限,儿童画、卡通画、速写、素描、水彩、水粉、油画、中国画(工笔、写意)、软笔书法(硬笔书法作品除外)等均可。绘画作品和手抄报尺寸为4K,其他不限。

  3、12月1日之前上交于各班美术老师。

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华梦活动方案篇2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结合全国和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大会精神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现就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主线,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奋战1161,奋进2020”,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优异成绩以及各行各业涌现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进一步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凝心聚力,开拓进取,为浙江“重要窗口”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二、宣传重点

  (一)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二)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

  (三)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会议精神;

  (四)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

  (五)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基本知识;

  (六)我市近年来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新成就,各行各业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

  (七)各乡镇(街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的经验做法和成效。

  三、活动方式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努力营造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各乡镇(街道)要结合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立足实际,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在重点路段张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横幅,在中心地区设立宣传专栏,在短信、微信等新型媒体平台发布信息等手段,切实扩大宣传影响。

  (二)围绕民族团结“6+1”活动,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引向深入。在民族团结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场所的基础上,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文化礼堂,全新打造民族团结创建新载体,积极引导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全社会唱响“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旋律,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良好氛围。

  (三)大力宣传民族团结模范事迹。通过媒体、网络等多种形式,抓好民族团结模范宣传,大力宣传他们在平凡岗位上做出的突出贡献,大力宣传他们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认真加以总结推广,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教育和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意识,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四)组织开展扶贫帮困活动,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少数民族群众身边。扎实开展各类扶贫帮困爱心行动,深入少数民族群众贫困家庭,切实帮助少数民族贫困家庭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五)贯彻落实好《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利益。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宣传力度,提高各族群众知晓率。要加强《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学习和贯彻落实,把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

  (六)集中开展民族领域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各乡镇(街道)要借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之机,集中开展民族领域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切实摸清底数,及时排解矛盾纠纷,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是全市民族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创新活动方式,认真组织实施,努力做到形式与创新相结合,形式与实效相结合,不断推进各项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提升民族工作水平。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各自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分解工作任务,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宣传月活动扎实开展。

  (二)创新方式,讲求实效。各乡镇(街道)要在原有工作基础上,注重夯实基础,注重面向群众,注重整体推进。要进一步创新活动方式和载体,增强宣传教育的新颖性和参与性,不断扩大活动的辐射范围,增强活动的影响力。要从实际出发,努力提高宣传活动的质量和效果,确保宣传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求真务实,总结推广。要将宣传月活动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复评迎检、“全域美”建设等工作要求紧密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和困难,全力为少数民族办一些有影响的实事和好事。各乡镇(街道)要及时总结宣传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上报市民宗局加以宣传推广。

  (四)督促检查,分类指导。各乡镇(街道)要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好工作落实的同时,及时向市民宗局上报宣传月活动的进展情况。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抓好宣传月各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分类指导,提高宣传月活动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并于10月9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及相关动态信息报市民宗局。

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华梦活动方案篇3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各民族团结进步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有着56个民族的中国,始终保持着国家统一,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以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和各民族共同繁荣为核心的民族政策,是我们各民族始终遵循的方针政策。

  根据红教党发[20xx]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牢牢把握各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努力打造平安和谐校园。

  二、总体目标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一项重要举措。

  首先是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年”活动

  积极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进校园”。面向广大师生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知识宣传教育。使宣传教育和创建内容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规范的长效机制。

  再次是开展“民族团结示范点”创建活动

  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进校园”活动为载体,在我区范围,积极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师范单位”创建活动,力争年内使我校成为民族团结示范校。

  三、主要内容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创建活动,进一步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广泛开展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政策关、宗教观和股价有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教职工对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相互离不开),努力营造和谐与人的氛围。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创建活动,现成立民族团结教育创建工作学校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宁林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五、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全面宣传阶段(20xx年4月——20xx年11月)

  学校利用广播、班会、讲座、班团会、橱窗等形式加大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具体内容及时间如下

  1、以课堂教学为载体,加强对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教育教学在教学过程中应有计划、有安排、有教案形成长效机制。

  2、征文活动(20xx年5月中旬)

  1、征文内容:讴歌六十年来祖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成就;描写家乡六十年的巨大变化;歌颂红寺堡区健康发展美好图景,讲述发生在校园、身边关于民族团结方面的动人故事。

  要求思想健康、富于时代气息、文笔流畅。

  2、体裁:以散文(记叙文)为主,兼顾诗歌、小说等,标题自定。

  3、征文对象:七年级、八年级

  4、评奖办法:评出一、二、三等奖,优胜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及奖品,对开展活动效果良好的班级颁发优秀组织奖。

  5、注意事项:每班最少要推荐5篇征文稿进行评比文稿由各班长统一交至学校团委。

  3、聘请法制副校长进行民族团结法制方面的讲座。(20xx年6月中旬)

  4、20xx年10月中旬联系红寺堡区宗教局同志到校做“民族团结——我们共同的使命”专题讲座

  (二)、阶段性总结(20xx年12月)

  1、以弘扬民族精神爱国歌曲大家唱为主题的文艺演出。

  2、将前段时间的工作以书面形式上报教育局文艺室。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各教研组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校园”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由政教处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紧密联系实际,集思广益,大胆创新,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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